李燕委员:夯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助力法治娄底建设-j9九游会真人游戏第一品牌
(李燕委员)
公共法律服务是由政府主导提供的一种基础公共服务,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公民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所必须的法律服务。深入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可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增强社会公平正义。
一、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
一是建好了实体平台。2015年初,省司法厅确定我市市本级和娄星区为全省首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单位。到2017年10月,我市市本级、5个县市区及市经开区、85个乡镇街道、2096个村(社区)100%完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建设,在全省率先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二是实现了有效运转。通过运行“四化”(法律服务流程便捷化、法律服务方式信息化、法律服务保障制度化、法律服务队伍专业化),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规范专业高效运作。三是完善了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特别是在农村,建立了“互联网 律师 司法助理员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乡镇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人员”的娄底模式。四是取得了较好成效。2017年全市共排查矛盾纠纷34240起,成功化解34011起,其中村(社区)排查矛盾纠纷28652起,基层治理状况明显改善。
二、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问题和短板
一是认识不够。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时间较短,基层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缺乏了解,遇到法律问题,有相当一部分群众习惯于求助信访、公安等部门或找有偿律师,同时,个别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工作热情和参与程度不高,使公共法律服务作用大打折扣。二是质量不高。目前,我市现有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开展法律服务主要依赖政府购买服务的执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因经济欠发达、工作经费短缺、值班补贴低等原因,法律专业人员缺乏,法律服务质量相对较低,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三是经费不足。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运转没有刚性经费保障机制,不利于工作的均衡发展与整体推进。2018年,省司法厅明确要求“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每月至少安排一次法律服务人员驻点值班服务,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每2月至少安排一次法律服务人员驻点值班服务”。由于县市区地方财政经费吃紧,难以保障上述要求到位,影响了服务作用的发挥。四是平台发展不均。从全市来看,各县市区中心的运行情况差异较大。特别是个别县市区仅实现了站点建设硬件设施的到位,没有建立系统的网上服务和管理队伍,“互联网 ”效应尚未形成。声讯平台方面,我市12348法律服务热线已运行10余年,目前提供的服务仍局限于单纯的法律咨询,不能实现与其他部门的调配与互通,工作效能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对策建议
一是构筑服务大格局。一方面要把握功能定位,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总体规划,与其他公共服务同步推进。另一方面要形成合力,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牵头实施、各级各部门配合支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机制,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诉讼服务和社会服务无缝对接,提高百姓获得公共法律服务的受益率。二是提升品牌知名度。抓好媒体宣传。建议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全方位宣传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实体、网络、声讯)。做好群众工作。通过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开展“五进”(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村组、进单位)活动等,在全社会形成参与、支持、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保障支撑力。
一方面要壮大服务队伍。全面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公共法律服务站与“基层检察工作联络室”联合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在各村(社区)培养一批政治素质硬、热心公益、法律素养高的法律明白人;大力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与高校合作共建实习基地,与公益法律机构签订服务协议,鼓励机关事业单位法律专业人员开展志愿服务。另一方面要加强资金保障。建立以政府资金主导、社会投入协同、公益捐赠辅助的经费保障体系。建立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和公益性法律服务补偿机制,并建立投入动态增长机制,促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运行可持续发展。四是实现体系立体化。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充分考虑群众实际需求,为不同群体提供诸如“订单式”“预约式”“菜单式”等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充分运用“互联网 ”思维,打造公共法律服务o2o新模式。推动实体平台、声讯平台、网络平台实现结合互通,特别是网络平台方面,要全面对接如法网,落实公共法律服务电商模式、前台后台工作模式,强化全程网络化监管。运行好“12348”服务热线,在线接受群众法律咨询,疏导群众情绪,指导群众依法解决利益诉求。